前不久,北京市規划委公布的《北京中心城地震及應急避難場所(室外)規划綱要》提出:北京市中心城每年將完成20到30處避難場所,其中緊急避難場所步行5分鐘到15分鐘即可到達,力爭在2010年前完成所有大型避難場所的配套設施建設。
這是一個讓人眼前一亮的好消息。“避災中心”、“災情避難所”之類的字眼,在一些發
達國家已是耳熟能詳,而在我國,不少老百姓甚至還沒有听說過。資料表明,我國70%以上的大城市、半數以上人口和76%以上的工農業產值分布在气象災害、海洋災害、洪水災害和地震災害都十分嚴重的沿海及東部平原丘陵地帶。而防災、避災、抗災設施不足,已經成為我國城市建設的一大“軟肋”。
這就要求我們在進行城市規划的同時,未雨綢繆地把防災規划融入城市規划之中,使防災建設与城市建設同步進行,有效提高城市防災減災能力。這也是考驗政府執政能力和以人為本執政理念的一份“試卷”。
目前,我國“避災工程”建設已經從無到有,開始起步。我國《國家綜合減災“十一五”規划》明确提出,要“在多災易災的城鎮和城鄉社區普遍建立避難場所”。從去年開始,浙江省率先在全國開展“避災工程”建設試點,先后投資了1億多元,建成了500多個避災場所。這些“避災工程”已經在實踐中發揮出巨大作用。去年以來,台風屢次襲擊浙江,盡管給浙江造成了巨大的財產損失,但死亡人數卻減少到了最低程度。
當然,有了初步的規划建設,更需要跟進周全詳實的細節考慮。比如2005年美國發生“卡特里娜”颶風災難后,美國新奧爾良避難所中食物、水和藥品等生活必需品嚴重不足,甚至沒有設置醫療區和配備醫護人員,致使災民生活困苦。這無疑是一個极其深刻的教訓。
人們期待著,有越來越多的城市能夠盡快開展避難設施建設,同時,也期待一些先行者在進行防災規划時能精心設計、周密考慮,為后來者積累經驗,以便當自然災害真正來臨時,這些“避災所”能夠真正成為百姓生命安全的“保護傘”! ·月潭·
(編輯:Winz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