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不止我們一家”
·馮志偉 鄧義波 唐明波·
集資建87棟豪華別墅
在瀏陽市龔家橋世紀大道旁,有一片主体已完工的歐式別墅群依山而建,這就是瀏陽市地稅局集資建設的別墅小區———瀏陽亞大國際新城地稅苑(下稱地稅苑)。
地稅苑工程牌上顯示,別墅為磚混二層結
构,總建筑面積2.5万平方米,總造价1500万元,建設單位為盛仕華展投資有限公司(下稱盛仕華展),施工單位為湖南瀏陽永安建筑股份有限公司。開工日期為2006年8月5日,竣工日期為2006年12月28日。
据瀏陽市地稅局基建辦主任譚建斌和地稅局干部陳和慶介紹,2005年,為解決職工住房困難,地稅局以每畝16万元(不包括推土費)的价格從盛仕華展買下171畝山地(此地為盛仕華展建設瀏陽市委市政府大樓的回饋地),計划建造87棟職工別墅,每棟別墅面積從290平方米到300平方米不等,每棟別墅造价約40万元,采用單位個人集資建房形式,買受人先交12万元定購房屋款,其余房款按工程進展以銀行按揭或現金形式支付。“我們建房只是單位牽頭,和盛仕華展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沒任何其他經濟關系。”
面積超標涉嫌違規
去年8月,建設部、監察部、國土資源部聯合發出《關于制止違規集資合作建房的通知》,并要求從2006年8月14日起執行,這個時間比“地稅苑”的開工日期晚了几天。《通知》明确表示,嚴禁党政机關超標准為本單位職工牟取住房利益。對已審批但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集資合作建房項目,房地產管理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重新審查,不符合《經濟适用住房管理辦法》和房改政策的,不得按集資合作建房項目開工建設;對已經開工建設的集資合作建房項目,房地產管理部門將會同有關部門重新審查項目供應對象、面積標准和集資款標准。
瀏陽市地稅局建設的87棟別墅顯然違反了國家有關規定,根本与經濟适用住房不沾邊。《市場報》記者在瀏陽市采訪期間發現,瀏陽市人大、市物价局、煙草局和電力局等單位通過集資也分別建設了別墅,其面積和標准都遠遠超出了國家集資建房規定的范圍。瀏陽市地稅局的有關人士在接受《市場報》記者采訪時還不屑地說:瀏陽集資建別墅的單位不止我們一家,我們也是跟別人學的。
(編輯:志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