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祖華·
城市市民可以買兩套房子,農民卻只能建一套住宅
這种政策是:“農民不可以富裕,要富裕就到城市!”
由梁啟超的誦句“少年強則中國強……”排比,想到關于中國的富裕論。筆者以為:“農民富則中國富;西部富則中國富;窮人富則中國富。”
讓富人占用農業地擁
有兩套房子,与讓農民占用農業土地擁有兩套房子,這對中國耕地的減少其性質是一樣的。從上面的富裕論界定來看,更應該讓農民占用耕地和擁有兩套房子。
中國部分地區房地產市場价格已超過美國,這是因為有少數房地產市場已經被壟斷的。而市場的壟斷勢必會抬高此類商品的价格。倘若中國的大米也只允許個別階層种植,那么中國的大米遲早也會飛漲。這是經濟學最基本的道理。
要使農民富裕,貧人富裕和西部富裕,靠計划經濟的分派方法是否行得通?這种分派政策有沒有可能成為“富人再富,腐人再腐”的營業牌照?
驅除這种牌照的管理方法就應當是盡可能減少“分派”,減少遏止(遏止包括:達多少万元注冊才能開發房產;私房不得翻建;農民不得建兩套住宅,等)。
房產商可以建十套、百套、千套房子賣給需要者
為什么農民不能多建一套房子賣給需要者?
倘若從“讓農民富裕、貧人富裕、西部人富裕的”的目標來說,建立和鼓勵讓農民建兩套房子、三套房子賣給需要者,可能更有利中國的經濟和文化發展方向。因為它可以遏止房价飛漲;丰富住房商品需求檔次;可以讓“炒房文化”對農民也有默化;可以富裕西部人、農民和貧人。
應該這樣認識:在上述操作政策中同樣是可以獲得稅收、管理費和增值稅的。而并不是需要和大開發商合作才能收到稅利。如果正确操作,從前者獲得的稅利可能會更多,因為在大眾化和公開化的規章下,經濟和管理腐敗就會減少。
筆者以為,只要在經濟上遵守法規向當地政府交納稅收,只要在建設上遵守紅線、藍線、紫線等法規,農民就應當可以建兩套房,城中村等居民就可以改建房。所謂這樣做會“規划亂套”,是站不住腳的。這實際是規划者的管理能力和設計內容問題,而不要因為是規划管理和規划設計的內容和能力而影響中國的市場化進程;影響中國的稅收利益;影響中國的農民富裕;影響中國的貧人富裕;影響中國的西部人富裕。
倘若能夠建立“農民可以建兩套房,貧人可以改造房”的城鄉土地建設規划管理政策,我們就不需要廉租房政策。中國城市化和城鄉一体化就可以加快進程,中國貧人富裕也可以加快進程。
放開個人建設權利和保護個人建設財產,是降低住房租售价格的簡約途徑。也是加快東西部協調發展和城鄉協調發展的快捷路徑。規划不應該只是給某些特權階層提供建設控制線,而應該是給包括個人等所有階層的建設提供紅線藍線紫線等控制線。
這用建設業的話來說:中國就不會“千城一面”。
(編輯:Winz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