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從有關方面獲悉,《長江三角洲地區區域規划綱要》送審稿已經基本編制完畢,目前已由發改委簽發,并送交相關省市征求意見。
据了解,送審稿明确了長三角四大功能定位:一是我國綜合實力最強的經濟中心。一方面,長三角要成為我國規模最大、國際競爭力最強的經濟中心和利用全球化資源輻射長江流域、帶動全
國經濟增長的動力引擎;另一方面,要在長三角地區形成以上海國際經濟、金融、貿易和航運中心為核心,与其他城市相配套銜接、以大都市圈為組織架构的綜合經濟區。二是亞太地區重要國際門戶。長三角地區是東亞地理中心,處于西太平洋東亞航線要沖。隨著上海國際航運中心的建設,長三角將成為西太平洋重要的世界城市群和產業密集區,在亞太地緣經濟格局和區域一体化進程中發揮重要作用,是我國參与全球合作和對外交流的重要窗口,是亞太地區重要的國際門戶。三是全球重要的先進制造業基地。經過“十一五”乃至更長一段時期的努力,使長三角具有較強推動產業升級和集約發展的創新能力,擁有一批自主知識產權的國際知名品牌,成為國家重要的產業創新基地。同時形成較為完備的重化工業、加工制造和高新技術的產業組織和分工体系,形成石化、鋼鐵、電子信息等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戰略產業集群,成為集開發、設計、生產、加工、國際營銷和強大商務功能于一体的全球重要的先進制造業生產基地之一。四是我國率先躋身世界級城市群的地區。以上海國際經濟、金融、貿易、航運中心和國家創新中心建設為龍頭,進一步完善城市等級和規模結构,努力构建分工合理、功能完備的城鎮体系,加快城市國際化進程,成為我國最具活力和國際競爭力的世界級城市群。·黎敏·
(編輯:左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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