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大橋一塌,塌出了一系列問題。最近又新冒出一個路橋收費是否合理的問題,由此引出不同的輿論聲音。
對此傳媒報道很多,尤其是廣州的各類媒体,可以說是嘰嘰喳喳,大張旗鼓,“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而我將之略作歸納,便立馬發現,其實合并同類項后聲音只有官、商、民三种。因而忽然幡然大悟:現在世上很
多事,要歸類,恐怕就這三大類了。
于是針對上述三點出現了三种不同意見。商家:大橋的經營是經過交通部批准的,是合法收費項目,因此,賠的應照拿不誤,橋修好后收費也應“按既定方針辦”;官方:的确是批過的項目……;民間:既如此,應當質疑質疑了。
質疑的角度大致又可分為三類。一類是:這個大橋是由政府投資的,既如此,為什么錢都讓商人賺走,什么道理?第二類是:路橋之類關乎國計民生的項目應由政府來管理來經營,而不是任由商人去大賺其錢;第三類觀點是,既然路橋是國有的,其權則在人民,該不該經營、怎么經營,應由地方人大說了算,而不是地方政府。
我還想,不僅是路橋吧,好多方面都有這個問題,比如机場,比如政府動輒“打造”的“廣場”、“開發區”之類。因為它們的共同點是動用了國家即人民的資源,無論是土地還是金錢。這些本來權在人民的項目,做還是不做,做多大規模,如何去賺錢,賺了錢干什么,都應由人大去討論決定,都應在陽光下操作的,但這些年,有些地方有些項目,完全不是這樣,想占地就占,想花錢就花,項目想給誰就給誰(當然不少也是在“招投標”的名義下進行的),其結果便是,國家做了“冤大頭”,老百姓蒙在鼓里做了“傻大姐”,而只有一些人中飽了私囊毫不費力地“啃”到了“大魚頭”!這也是這些年人們极其痛恨的官商勾結、權錢交易乃至“仇富”(仇恨富人的為富不仁)的根本原因。本屬老百姓人皆有份的公權公帑,就這樣輕而易舉地流失了,流到了一些富人、官員的兜里。——這里還是忍不住要說,這類交易、合作中,藏有多少權錢交易、暗箱操作的貪腐黑幕呵!
真的不止路橋!我看,不妨借由九江大橋這個案,好好地解剖肌理,叩問病源,對症下藥,并舉一反三以整肅此類產物。
·朽木·
(編輯:Winz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