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職權簽批為請托人減免“土地出讓金”
本報訊 日前,黑龍江省委決定撤銷孫升昌的中共黑龍江省第十屆委員會委員職務、開除党籍。
孫升昌2002年8月任七台河市市委副書記、市長,2007年4月任中共黑龍江省第十屆委員會委員。
据黑龍江省紀委調查,孫升昌在擔任七台河市市長期間,利用職務
之便,借請托人億達信公司董事長劉某請求其減免“土地出讓金”之机,讓其弟孫伯昌与請托人劉某合作煤炭生意。在沒有做成實際生意的情況下,獲得請托人劉某付給的所謂提成款120万元人民幣,事后,孫升昌利用職權簽批為請托人減免了“土地出讓金”。
此外,孫升昌讓其弟孫伯昌与請托人劉某合伙做煤炭生意,出面找龍煤集團經銷部批出原煤指標4万吨,孫伯昌由此獲取請托人劉某付給的提成款80万元人民幣。孫升昌利用職務之便違規批准為億達信公司董事長劉某減免“土地出讓金”211.9万元人民幣。
根据《中國共產党章程》《中國共產党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中共黑龍江省第十屆委員會第二次全体(擴大)會議決定,撤銷孫升昌省委委員職務、開除党籍。 ·徐宜軍·
(CY/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