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環保問題一路鋪墊,形勢緊張,明顯少了慣常的應景气氛。在環境污染造成的生存危机面前,中國環保的社會壓力正在日漸升溫。然而,當前的環保体制,已經明顯撐不住高漲的環保壓力。最明顯的例證,就是同級環保部門的獨立監管,在地方層面根本無法實現。
新近的例子出現在廣州。近日,廣州市環保局公布的20
06年環境質量通報披露,去年廣州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為97.81%,比前年上升1.02個百分點;南洲、西洲、新塘、沙灣、秀全5個水厂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為100%。而省環保局公布的2006年全省環境狀況公報顯示,廣州飲用水源達標率僅為67.9%,屬于未完全達標城市。今年一季度,廣州市水質達標率仍為60.1%。超標水源地為江村水厂、石門水厂、西村水厂、巴江水厂和秀全水庫,其中至少5項指標不合格。
這兩份報告,數据互相打架,論調截然不同,一個報喜,一個報憂,民眾看得莫名其妙。待到省環保局人士解釋,才知是評价方法不一樣。說白了,市局的評价方法更寬松,做出來的數据更好看,但屬于早已淘汰的方法,而省局的評价方法要求更嚴格,更能确保水源的安全干淨,數据表現卻相當刺眼。至于市局的報告,為什么只列出五個達標的水源地,而省局的報告,哪壺不開提哪壺,將不達標的水源地和超標項目一一羅列,這雖然只是報告的花樣寫法,地方環保部門的命門在哪,卻已經大白于人前。
這也不是廣州環保一地的症狀。日前,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張力軍談及,無錫藍藻爆發造成飲水危机,環保部門認為既有自然因素,也有人為因素。這里的人為因素,主要是指太湖受到持續污染,湖体中的氮磷濃度較高。不過,值得注意的是,無錫水危机甫一出現,當地政府即將其定性為突發的自然災害,當地環保部門也只是提供了“除臭味明顯超標外,其余指標均符合國家水質標准”的意見,相當正面積极,至于所謂人為因素,完全一字未提。而更早前,粵港聯合發布珠三角空气監測報告,未加修飾地披露了部分城市的污染狀況,竟然也直接引來地方環保部門反戈一擊,為地方政府大聲喊冤。
地方環保部門至此境地,如何可能嚴格執法?今日環保之迫切,人見人知,環保部門更是心知肚明,然而,基層環保欲罷不能,最終只能落個“上級部門當好人,下級部門當坏人”的難堪境地。甚至,一些地方環保部門索性挽起袖子,替地方首長做起了環保的政績文章。談到這點,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說,地方環保的票子、帽子、凳子、位子全都是地方政府給的,可是名稱又叫環保局長,要履行環保法規所規定的職責,到底該怎么辦?這位直率高調的環保局長,雖心有戚戚焉,終究也沒能說出解決的道道來。
今天還只是以道德憤怒譴責地方環保不力,顯然已經于事無補。中國今日的環保困境,包括日益嚴重的環境危机,已經成為一种体制痼疾,呈現出系統性的糾偏無力。同級監督的不可能實現,已經成為環保体制的重大缺失,必定會拖延和掩蓋嚴峻的環境現實。環保執法,要成為一种獨立的政府監管力量,与反腐敗的演進邏輯同根同源。環保議題固然所涉繁多,大可至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無所不及,小可至個人衣食住行、生活方式各方各面,但作為一國發展模式的選擇,以政府之力建立強而有效的環保体制卻是首要之責。
迄今,我國已經制定了9部環境保護法、15部自然資源法;批准和簽署51項多邊國際環境條約、1600余件各地環境規章。然而,我們面對的仍然是日甚一日的污染現實。這些事實表明,改進法律運行的体制土壤已勢在必行。一方面,地方政府的績效考核,必須轉到環境保護与經濟發展并重的路子上來;另一方面,獨立、強大、嚴格的環保執法力量,必須能夠實現和釋放。環保体制改革已是情勢所逼,除此之外,恐怕別無它途。
·南都·
(CY/編制)